审计调查
一、审计调查准备阶段
(一)学校相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委托。
(二)主管校领导对委托进行审批。
(三)组成审计调查组,了解被调查单位有关情况。
(四)编写调查工作方案,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五)主管校领导审批审计方案。
(六)召开座谈会,下发调查通知书:审计处在实施审计调查3日前,与被审计单位座谈,并发出“审计调查通知书”与“审计调查通知书附件”。
座谈会的议程如下:
1、调查组组长宣读审计调查委托书和审计调查通知书,并阐明审计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2、被调查单位介绍调查项目的基本情况;
3、主审说明审计调查程序、时间及要求被调查单位配合调查工作的具体事宜;
4、其它与会人员作情况介绍或补充说明。
(七)交接审计资料:被调查单位指定联系人提交与审计调查相关的资料。被调查单位及其财务人员应对所提供的会计报表、账薄、凭证及其它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提供书面承诺,以明确其法律责任。
二、审计调查实施阶段
(一)审计调查取证:
1、取证内容:按照审计调查目的和工作方案确定取证内容,依法搜集充分有效的审计调查材料;
2、取证方法:在审计调查过程中,除采用一般审计技术方法外,审计调查组可采用普遍调查、重点调查、召开座谈会及其它恰当的审计调查方法;
3、审计调查组应保证已获取的审计调查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二)编写及整理审计调查工作底稿:
审计调查组应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或有关情况做详细的记录,并要求有关单位或人员签章;对取证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筛选、综合和分析,形成审计调查工作底稿。
审计调查实施过程中如遇困难或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复核审计调查工作底稿:
三、审计调查报告阶段
(一)审计调查组讨论研究有关审计调查情况:
1、是否已就审计调查方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全面调查;
2、审计调查报告反映的情况是否真实可靠,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3、初步讨论审计调查报告的提纲及内容,以保证审计结论定性准确,评价客观。
(二)撰写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组长或主审应于审计调查实施终了后10内提交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被调查单位意见:征求意见稿经主管处长初审后,征求被调查单位意见。
被调查单位若对征求意见稿持有异议,则审计调查组应逐条研究被调查单位提出的问题,必要时进行重新核实,并将研究结果形成书面记录,连同征求意见稿一并提交主管处长审核。主管处长审核后,重新征求被调查单位意见。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