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部门或项目承办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并附相关论证资料,报校办转审计处审签;
2.采购招投标中心将招标公告、招标邀请函、招标文件报校办转审计处审签;
3.审计处根据需要进行市场考察,审查标底或最高限价的合理性;
4.监察处参与开标、评标、定标、询价、谈判等确定供应商的过程;
5.采购招投标中心将合同报校办转审计处审签,送校领导审批后签约;
6.审计处或监察处参与物资验收;
7.接受委托对物资使用效益进行后续审计;
8.审计处参与物资报废处理;
9.审计人员登记备案并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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