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广东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广东省教育系统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和审计计划安排,审计部将对原教学科研基地管理中心主任高丽霞同志在2017年7月至2022年12月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对接受审计的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2024年11月30日前,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审计部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审计部遵守保密原则并在审计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查核实。
审计人员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请广大师生监督。
联系电话:34172723(财务审计科)
电子邮箱:shenji@zhku.edu.cn
办公地址:白云校区行政楼438室
特此公示。
审计部
2024年9月12日